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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时政素材:两会热门提案议案(三)

2019-07-25 18:20:53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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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细花:删除《宪法》中的“计生”内容,适时出台鼓励生育政策

  连续多年,建议放开计划生育政策的全国人大代表、惠州市政府副秘书长黄细花,今年依然将该内容列为重点,并建议在《宪法》中删除“计划生育”内容。

  删除《宪法》中“计划生育”条款时机成熟

  目前,我国的主要人口问题是劳动力减少、低生育率和老龄化发展。在这种新的人口形势下,以限制生育为特色的计划生育政策越来越不符合时代要求,也不符合中央提出的“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要求。

  黄细花在建议中表示,近几年,“计划生育”一词在党和国家的一些重要文件中陆续被删除了。比如,2017年10月的十九大报告和2016-2018年李克强总理作的《政府工作报告》都不再提“计划生育”了。2018年3月公布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明确,组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不再保留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从部级机构中去掉了“计划生育”一词。2018年8月,民法典各分编草案提请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分编草案中不再保留计划生育的有关内容。

  因此,黄细花认为,计划生育已不合时宜,不符合时代要求,不适应人口发展规律,建议在《宪法》中删除有关的计划生育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那么,此时删除“计划生育”条款的时机是否成熟?

  “我国的生育率从1991年至今一直低于更替水平。”黄细花表示,如果未来几年不能大幅生育率,遏制出生人口下降的幅度,中国经济在二三十年后很可能步入萎靡甚至停滞的状态,并最终陷入持续性的萎缩之中。

  基于此,自2013年起,我国陆续对计划生育政策做出重大改革: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启动实施单独二孩政策,2015年十八届五中全会决定启动实施全面二孩政策。二孩政策使我国的人口发展战略朝着合理的方向迈出了可喜的一步,但实施效果远远低于预期。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来看,人口情况依然不容乐观:2017年出生人口为1723万人,比2016年减少63万人,2018年出生人口为1523万人,比2017年减少200万人。

  就此,黄细花建议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牵头启动《宪法》关于计划生育内容修改程序,删除宪法第二十五条“国家推行计划生育,使人口的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或者将“国家推行计划生育,使人口的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修改为“国家尊重公民的自主生育权利,同时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要与人口形势相适应”。建议删除第四十九条第二款“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适时出台鼓励生育的政策

  目前,生育率低于更替水平的国家和地区,鼓励生育的措施极为普遍。黄细花建议,尽快取消以限制生育为特色的计划生育政策,并适时出台鼓励生育的政策。

  取消计划生育是历史发展的必然选择。我国是世界第一人口大国,人口问题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生了举世公认的巨大变化,人口领域更是如此,历时半个世纪完成了由传统型的高出生、高死亡向现代型的低出生、低死亡社会转变。进入20世纪90年代中期,我国进入了低生育率水平国家的行列,人口总和生育率已在1.5以下,属于超低水平。

  我国需要推动生育率至更替水平附近,从而促进人口和经济社会的均衡与可持续发展。

  放眼生育率低于更替水平的国家和地区,他们对生育家庭的经济奖励,往往是累进制,特别是奖励第三个及以上的孩子,奖励金额一般足以让新生儿父母维持足够体面的生活。但生育率处于极低水平的国家,即使大力鼓励生育也无法将生育率恢复到更替水平。

  “相较于其他国家和地区,我国的限制生育政策执行最为严厉和长久,鼓励生育则最为迟滞。可以预见,我国生育率也比其它国家更为艰难。”黄细花表示,改革开放40多年来,为了更好地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国际接轨,我国的各项法律和政策都在不断调整变化,唯有计划生育留有计划经济的痕迹,计划生育工作仍是一票否决。然而,反视实行了近40年的计划生育政策,已产生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并开始影响我国社会经济各项事业的发展:破坏人口结构的平衡、导致生育率长期低于更替水平、加速人口老龄化、导致劳动力不足、导致生育政策不公平、增加了行政成本。

  历史已经证明并将继续证明计划生育的有关法律和政策已经不适应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因此,黄细花建议,尽快取消计划生育有关法律和政策,制定以人为本的政策目标,使我国的生育率保持在世界更替水平上,保持合理的人口结构,是我国历史发展的必然选择。

  高福:把疫苗打给狗,才是真的爱狗

  2月25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召开例行发布会,邀请“两会”代表委员谈健康。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疾病控制预防中心主任高福称,他将在今年的“两会”上就如何消除狂犬病进行提案。就是把疫苗打给狗!不给人打疫苗。

  按照世界上预防狂犬病的成功经验,给狗打狂犬病疫苗是一个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消灭狂犬病的好方法,因为狂犬病的死亡率几乎是百分之百。现在,终于有政协委员提议这件事,尽管有些迟,但做总比不做好。

  狂犬病存在于全球150多个国家和地区,全世界每年约有6万人死于狂犬病,其中95%发生在欠发达的亚非地区,印度和中国的死亡人数最多。从1950至2016年年底,中国(港澳台除外)已有13万人因感染狂犬病丧生,平均每年死亡病例约为2000人,是除印度外死亡人数最多的国家。尽管近年来人用狂犬病疫苗的使用多起来,人们患狂犬病而死亡的人数在减少,但因狂犬病丧失的生命数量还是令人痛心。1997年全国因狂犬病死亡246人,2018年1-6月中国狂犬病发病数达到为202例,致死人数为197人。

  国人的爱狗与其他国家的人爱狗一样,都是仁爱的体现,然而,从狂犬病在中国久久难以控制、抑制和根除,并造成很多人死亡来看,又说明,中国人不只是对狗,对人的仁爱有时也没有真正落实在行动上。一些养狗者爱狗却不愿意给狗打疫苗,导致了狂犬病不只是伤害人,也伤害到其他狗。

  狂犬病是典型的人畜共患病,如果给狗打疫苗,就是双重的仁爱,既爱人,也爱狗。

  不给狗打疫苗的后果令人痛心。2月12日,河南省新乡市安都乡一名9岁儿童小楠(化名)因狂犬病发病死亡。有媒体报道,该名男孩是被狗舔舐之后,仅仅过了40天染病而亡。孩子的发病呈现典型的狂犬病症状,怕风、怕水、怕光、怕声,双上肢麻木,伴有躁狂、兴奋、四肢痉挛。

  但是,根据孩子的病程和 的分析,认定不可能是2018年12月30日玩耍时被狗舔舐之后患病,很有可能是之前的2018年5、6月份小楠在与狗接触时另一只被小狗抓伤引起的,因为狂犬病的潜伏期有时长达半年至1年。

  当然,真实的感染原因已很难知晓,但是从小楠多次接触狗之后患狂犬病可以认定,当地的狗很少打狂犬病疫苗,抓伤和舔小楠的狗也没有打疫苗。由于狗没有打疫苗,而且家长对孩子的监护也太粗心大意,没有及时给孩子打人用狂犬病疫苗,在孩子丝毫得不到保护的情况下与狗亲密接触,从而染病身亡死亡。实际上,如果换做是成年人,与没有打疫苗的狗亲密接触后,可能也难保性命。

  世界卫生组织对全球防控狂犬病的研究结果和调查结论表明,在一个国家或地区,只要对70%以上的狗注射狂犬病疫苗,就有可能控制和消灭狂犬病。所以,如果当地的狗基本上打了疫苗,小楠至少有95%以上的大概率不会染上狂犬病,也不会死亡。即便他爱狗,经常与狗零距离接触,甚至被狗咬伤,也不会患病死亡。

  对狗打疫苗的爱人和爱狗也体现为对主人的保护。2017年2月,四川眉山市东坡区修文镇一位怀孕的妈妈被自家养的狗抓伤,由于狗没有打狂犬疫苗,自己被咬伤后又没有打人用狂犬病疫苗,几天后患狂犬病死亡。

  事件发生后,整个修文镇全面打狗灭狗,不管大小,不管品种,只要是狗,无一幸免。显然,这是对狗的最大伤害,无论其是否有狂犬病。然而,如果每位养狗者都自觉为狗打疫苗,就不仅是在保护主人和陌生人,也是在保护狗,完全可以避免因狗咬人后的大范围灭狗行动。

  在中国,现实情况是,人在被狗咬了之后才去注射疫苗,因此狂犬病疫苗80%都是对人接种。这就形成了与世界成功预防狂犬病是给狗打疫苗相反的荒谬做法,是头疼医脚。

  养狗者不愿意为狗打疫苗有多种原因,既有怕麻烦的因素,也有怕花钱的原因,还有就是从根本上认为不必让狗打疫苗,以为这才是主人爱狗的最好体现。

  其实,对人打人用狂犬病疫苗的麻烦远远多于为狗打疫苗,而且费用也比犬用疫苗的花费高。人用狂犬病疫苗是60-80元一剂,要注射5剂,总价格也400元左右,而且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更昂贵,200多元一剂。但是,犬用狂犬病疫苗是50元左右,一般是一年注射一次。

  当然,即便犬用疫苗比人用疫苗贵,也应当是为狗注射疫苗,而不是针对人盯防。中国大部分人家养狗不为狗打疫苗也表明,一些养狗爱狗的人其实并不是真的爱狗,他们的爱狗只是表面上的。他们宁愿为狗制作狗衣,买狗粮,为它梳理和妆扮美毛和发型,为它布置一个“金窝”“银窝”,天天领它散步,哄它开心,把宠物狗当成家庭的一位成员,但是就不愿意为狗打疫苗,结果就很有可能不只是咬陌生人而致狂犬病,也会咬主人而致主人患上狂犬病。

  高福委员将提案为狗打疫苗,如何执行当然会有更多的细节,而且是否能得到认可,也难以预料。但是,遵循世界成功控制狂犬病的做法,同时以爱人也爱狗的同理心去思考,就应当也可以获得立法和立规,如果不给狗打疫苗,就不能养狗。这应当是养狗,同时也是爱人和爱狗的最低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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