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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时政面试热点解读》(一)

2019-07-22 09:08:58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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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试热点一:管理部门统一店铺招牌惹争议

  【热点回顾】

  近段时间以来,各地网友纷纷吐槽,一些城市的街道变丑了,变冷清了。原本各具特色的店铺招牌被拆除,取而代之的是大小、颜色、风格、字体都一模一样的统一招牌。有媒体报道说,上海市静安区常德路的店铺招牌被统一换成了黑底白字,沿街望去,一长条统一宽窄的黑色面板像带子一样悬在每个店铺的上方,没有任何装饰的白色店名再配以路边摆放的开着白花的盆景,更增添了几分肃穆的感觉,这就难怪此种店铺招牌的风格被吐槽为“墓地风格”。

  【树立论点】

  招牌作为挂在商店门前用于指示店铺名称的牌子,实际上是经营者的品牌标识。中国招牌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其中还蕴含着丰富的人文故事,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些地方政府以“美化市容,规范管理”为由对街道店铺招牌进行整齐划一的改造,是对招牌文化的破坏,也是对美化市容的一种误解。不仅陷入了形式主义,更可能扼杀掉城市的活力。

  【良好初衷】

  店铺招牌破损、户外广告胡乱设置等行为,影响了市容市貌,确实需要规范、整治。近年来,包括昆明在内的很多城市纷纷统一临街店铺招牌,甚至有的地方直接用政府财政代替商家制作招牌,应当说初衷是好的,主要是为了城市形象,美化市容市貌。但结果却事与愿违,南辕北辙,不仅饱受社会诟病,没有得到商家和市民的理解,而且制造了一场堪称是灾难性的城市美学泥石流。城市统一店招,不但没能城市品位形象,美化市容市貌,反而让城市变得更丑,毫无美感可言。

  【招牌的意义】

  招牌是中国传统商业文化的载体。“全聚德”“六必居”“陶陶居”……每当有人提起这些熟悉的品牌,其独具特色的招牌(包括名称、标志、颜色等细节)就会呈现在脑海中。招牌是商业竞争的重要元素。招牌承载着顾客对产品的定位和认知,也是商家传递理念的途径。百年老店之所以能经久不衰,就是因为其招牌已经牢牢地印刻在顾客的心中,成为品牌的代名词。招牌整齐划一忽略了招牌本身能够传递丰富的信息,磨灭了店铺个性化的元素,难以激发其顾客的兴趣和印象。整齐划一的改造,违背了商业发展的规律,可谓历史的倒退,其影响的不仅是店铺的美感,还是店铺的发展与传承。

  招牌是城市街道“烟火人气”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区别于其他街道、城市的重要特点,标志着商业繁荣的程度。日本秋叶原肆意张扬“探出头”来的店铺招牌成为其特立独行的城市标识;上海南京路、北京王府井、广州北京路……这些国内最具代表性的商业步行街,宽窄高低交错的店铺、五彩缤纷的霓虹灯营造出浓厚的商业氛围,吸引着千万游客慕名而来。他们不仅没有给人杂乱的感觉,反而因为其繁荣景象而成为一道亮丽风景线。所以,招牌管理应当尊重个性,彰显个性。

  【提出建议】

  作为城市规划的一部分,店铺招牌的改造无可厚非。但是改造不等于通过“统一服饰”来达到整齐的效果,更不等于通过限制商业活动来达到规范规整的目的。城市治理归根到底是要营造良好的生活居住环境,良好的城市发展氛围。直观感受是让居民生活便利,商铺健康经营。事实上,台湾、日本等地都曾进行过店铺门面的改造,他们在翻新门面装点门面的过程中充分尊重招牌的个性化设置,不仅让改造后的店铺门面更加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更加合理,同时也让招牌的呈现更加大放异彩,个性十足。改造后人气更旺了,游客的体验也更好了。招牌的管理不仅要考虑如何改善市容、消除安全隐患,更应理解招牌对呈现城市特色,促进商业繁荣的作用。管理不是要消除个性,而是要通过规范进一步彰显个性;正如管理的目的是为了街道更加繁荣。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我觉得,概括来说,招牌的改造要注意三点:

  其一,对于店铺招牌,应该由有关部门事先制定相应的“规则”,然后由商家自行制定店招,提交有关部门进行审批,符合要求的再进行制作。

  其二,店铺招牌作为店铺商业文化的一部分,是一种个性化的东西。沿街的店铺招牌改造不能以破坏商业中所追求的独特性为前提。管理者开展工作时要充分尊重商家的意见,而不是采取简单粗暴的统一更换的做法。

  其三,每条街、每个城市都有其不同的商业环境、人文环境和自然环境,在改造时应当在充分尊重实际的前提下进行规划和设计,做到因店制宜、因街制宜。只有这样,才有可能让招牌充分展示出店铺的个性和与城市相统一的美感。

  面试热点二:官微耍“官威”

  【热点回顾】

  政务官微的内容发布,考验着政务部门的责任感、服务意识和网络素养。政务官微不论是发布重要公开信息或者与网民群众沟通互动,都代表了政府部门的立场,具有权威性和公信力。但近年来一些官微却在与网民群众的交流互动中频频出现“翻车”现象,诸如“你不说话没人把你当哑巴”“你最好永远别来!有你不多无你不少!”“基层警察确实很辛苦,体验了就知道,那些站着讲话不腰疼的人,有本事别报警。”“你个白痴!”之类的回复,无疑就是用“官微”耍“官威”的典型。

  2018年12月7日,国办印发《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意见明确,政务新媒体不得擅自发布代表个人观点、意见及情绪的言论,违规发布、转载或将被追责问责。

  【意义分析】

  政务微博、微信作为新时代下拓展政府和群众沟通交流的媒介,一方面能为群众在网上提供可靠的政策咨询和快捷的便民服务,能有效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群众满意度,增强群众获得感;另一方面,政务新媒体也能有效的“网”罗社情民意,及时了解群众诉求,针对群众关心的工作事项进行解答,对群众的质疑进行公开“回应”,通过留言互动等方式,更可以进一步拉近与群众的距离。可以说,官微展露的任何“动态”,都反映了政府部门最真实的“声音”。

  此番国办印发的意见,则明确了官微的底线和规范,以问责压力倒逼地方掌握舆情应对的正确姿势。舆情亦民情,这应是常识,妥善应对舆情,本是善治的题中之义。积极回应政务舆情是担当也是责任,政务舆情应对不力,本质就是履职不到位。

  在意见的基础上,我们乐见出现越来越多专业、成熟、有责任感、有创新意识的政府新媒体运营者。借由这些平台,民众和政府部门将达成最高效的互动、最广泛的共识。

  【问题成因】

  当前互联网的扩散传播速度之快,一些官微的“雷人雷语”“恶言恶语”瞬息就可以传遍网络,这也势必给网民群众造成极其不良的影响,让政府部门的形象大打折扣。

  从以往类似事件的反思来看,不少地方将官微的不专业表现,归因于相关投入和经费不足。但官微、信箱回应屡屡让人大跌眼镜,恐怕关键还是在于某些地方长期以来习惯了由上至下的“发话”,在潜意识里对这种与民众及时平等的互动交流,缺乏足够的尊重和重视。

  【提出建议】

  地方政府部门首先要着眼于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的整体性建设,切实担起责,将政务官微纳入其中并建立基本的管理规范,并由此建立强有力的制约机制,坚决铲除“神回复”滋生的土壤。

  比如要做好顶层设计、加强“首问责任制”,对不回应、慢回应、错回应,均应明确对应的责任;建立内部政务信息协调机制,完善线上线下的融合机制;应选好、培养好官微的发言人,使其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在面对网友质疑的时候有足够的冷静和理性,不要情绪带到工作中来,以高标准、严要求规范自己,才能规范官微。

  此外,各级部门还应该吸取教训加强学习,媒介素养和业务本领,在互联网的考卷上,会答题、答好题。无论是网民日常关心的民生、社会热点,还是面临突发事件等其他方式的舆情回应,政务新媒体的信息发布要发挥好疏导社会负面情绪、引领正常社会秩序的功能。

  一方面,要给网民提供参与社会监督的通畅渠道,让政务新媒体成为倾听民声、汇聚民智的交流平台;另一方面,要做好舆情风险评估和研判,以防因不恰当的回应带来“次生舆情”。只有这样,才能保持并政务新媒体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面试热点三:“无证明城市”

  【热点回顾】

  2019年2月23日,浙江省金华市举行深化减证便民全面实施“无证明城市”启动仪式,宣布今后在市域范围内,政府机关、公共事业单位、服务机构不得要求群众和企业提供由第三方权威部门出具的任何形式的证明材料。(2月26日人民网)

  【概念解释】

  “无证明城市”并不是“零证明”。金华市赋予“无证明城市”的核心内涵就是坚持“六个一律取消”,让一些群众、法人未持有的,但以往要求由市内第三方权威部门、机构开具、针对特定事项的具有举证意义的盖章类材料不再成为群众的困扰,真正实现“减证便民”向“无证利民”的转变。

  简单地说,就是以往群众办事可能需要到相关机构开具的各种证明,现在已全面取消,只需要办事群众提供本该自己具有合法凭证,如身份证、驾驶证、营业执照等,就可以直接前往政府机构依法依规办事,群众再也不用担心一纸证明让自己“跑断腿”。

  【积极意义】

  以“一刀切”的方式,斩断“奇葩证明”“循环证明”的复生土壤,让群众办事变得更简单、更便捷,这应该就是建设“无证明城市”的初衷。看上去并不复杂,但真正执行起来恐非如此,单就众多数据的全域对接、共享,就足以令人颇感头疼。这背后,我们能感受到地方党委、政府加强社会治理实践探索的担当作为,更能感受到地方党员干部对“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的生动践行。

  没有了烦人的证明,算是消除了群众的一大“心头之痛”,也让社会治理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应看到,推动数据共享的过程,其实就是打通社会治理“中梗阻”的过程。没有了以往“家规”大于“法规”的困扰,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就会不断,党群、干群关系自然更加融洽,由此撬动基层其他矛盾纠纷的解决不过只是时间问题。

  社会治理,讲究的是“落子有声”、有的放矢,“无证明城市”的创建目前虽然只能算是起步,但应看到它的积极作用,也相信它会成为今后社会治理中极为重要的一枚“落子”。

  【提出建议】

  我想强调两点。第一,“无证明城市”,不意味着政府部门可以少作为,相反,其承担的职责有时更重。还拿特殊职业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来说,当事人无需到公安机关开具证明,那么,有关机关通过信息共享手段对其情况进行审核,就更不能出现任何疏漏。

  第二,想说一下每个人在其中承担的角色。此次金华创建“无证明城市”,重要举措是实施6个“一律取消”,其中之一是,能够通过申请人书面承诺等信用管理手段解决的证明材料,一律取消。也就是说,当事人对某一事项作出书面承诺,即可不用开证明。每个人都真实承诺,取消证明就没问题;一旦承诺靠不住,虚假承诺多,取消证明会引发很多问题,那样的话,或许过不了多久,我们就会回到不得不去开证明的老路。从这个意义上,“无证明城市”的未来,在每一个参与者手中。

  面试热点四:“环卫工管共享单车”政府发补贴

  【热点回放】

  受共享单车乱停乱放困扰的宝鸡市,日前迎来管理新规。宝鸡市政府办公室发布通知称,环卫工人协助共享单车企业,规整摆放共享单车,市、区财政每月给予环卫工适当补贴。该政策一出台便招致了不少争议,政府补贴多少,该不该补贴,是否可以达到效果,一时间成为热门话题。(1月30日《新京报》)

  在“环卫工管单车”方面,陕西宝鸡并非第一个吃螃蟹的人。2017年3月,ofo与深圳宝安区多家环卫公司签订协议,宝安区1.1万名环卫工人可以免费骑行ofo,同时他们也将作为“兼职”运维人员,参与共享单车的规范停放管理。去年6月起,江西南昌试点推行共享单车企业服务外包,环卫保洁人员参与共享单车停放管理工作,共享单车企业根据车辆投放数量比例承担相应的劳务费用。

  【积极意义】

  环卫工管理共享单车可谓一举多得。

  其一,环卫工群体庞大,遍布城市大街小巷,能够及时对乱停乱放单车予以规整摆放,有效弥补企业人手不足问题。

  其二,环卫工普遍收入不高,在做好保洁工作的同时参与本路段共享单车停放管理,可以换来免费用车福利或适当劳务费用,也是好事。

  其三,车企服务外包,有助于减轻企业管理压力,为共享单车发展营造宽松环境。

  【存在问题】

  宝鸡的做法之所以引起争议,不在推行环卫工管理单车本身,而在于相关费用由财政进行补贴。

  当地规定,环卫工人协助运营企业规整摆放共享单车,市、区财政要每月按人数予以补贴,其中,市财政承担50元,各区财政承担30元。诚然,共享单车乱停乱放关系到市容交通秩序,但投放单车属于企业的自主经营行为,车企理应承担管理责任。在企业人手不足的情况下,可以聘请环卫工等群体协助管理,不过这应视为企业向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费用由企业埋单。企业通过投放共享单车盈利,却要政府补贴环卫工帮其管理,这显然有悖市场秩序和行政伦理。宝鸡有关部门应与车企厘清权责,不能任由政府大包大揽,用纳税人的钱弥补企业过失。

  【提出建议】

  相比之下,南昌的经验更值得借鉴。当地共享单车企业与城管部门签订服务外包合同,按照车辆投放数量比例分别承担劳务费用,然后根据城管部门考核情况和企业督查情况,按月向环卫工人支付。由企业埋单并承担督查责任,不仅合乎情理,也有助于企业重视程度,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当然,要解决共享单车乱停放问题,还需要进一步落实运营企业对车辆停放管理的责任,比如推广运用电子围栏等技术,综合采取经济惩罚、记入信用记录等措施,有效规范用户停车行为。加强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使用规范和安全文明骑行的宣传教育,通过公益广告、主题教育、志愿者活动等多种方式,引导用户增强诚信和文明意识、遵守交通法规、遵守社会公德。

  从政府角度而言,要加快自行车交通网络建设,合理布局自行车交通网络和停车设施,保障自行车通行条件。推进自行车停车点位设置和建设,各地应制定自行车停放区设置技术导则,对不适宜停放的区域和路段可制定负面清单实行禁停管理,对城市重点场所应当施划配套的自行车停车点位。

  面试热点五:贫困县大搞“形象工程”须严惩

  【热点聚焦】

  湖南省汝城县这个国家级贫困县,大规模举债修建大批“形象工程”,花4800万元修广场,6株银杏树(靠两人手拉手才能环抱住一株)就花了285万元,8根图腾石柱花了120万元。与之相对的则是对民生的极度罔顾。本属公益性基础设施的汝城县自来水厂,被民营企业控股收购后,自来水管网年久失修,爆管停水、喝“黄泥巴水”是常态;不仅如此,当地卢阳镇更有两个自然村的一些村民家中没有通电,25户67人仅靠山泉水发电和点煤油灯照明。

  【影响分析】

  贫困县领导大搞“形象工程”的结果,直接造成了当地老百姓负担的加重、政府威信的损害,直接败坏的是党和政府的形象。

  【原因分析】

  近些年来,一些地方大搞形象工程的报道屡见不鲜,个中是非已很明显,但仍有一些官员前赴后继、乐此不疲,背后有复杂的原因。一是对干部的考核评价机制还不够科学健全,民生投入远不及形象工程来得显眼,这种“形象工程”只想着如何为自己脸上贴金,如何“多快好省”地为自己博得卓著的政绩,很少顾及当地经济社会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均衡发展和市场的迫切需求;二是地方官员权力过大,巨大的公共投入到底是投向最紧迫的领域,还是就图个城市外表光鲜,往往由当地主政者的主观好恶说了算,他们滥用权力、缺乏制约,缺乏民主决策的机制,缺乏公开监督的保障。

  【政策规定】

  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明确规定,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的行为。不准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钓誉的“政绩工程”。中纪委印发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于预防和惩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行为,规范工程建设秩序,确保工程建设项目安全、廉洁、高效运行,进一步推动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提出建议】

  对那些老百姓反应强烈,或者经过认定属于“形象工程”的,要依照规定追究责任,该处分的处分,该撤职的撤职,情节严重的还要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坚持预防为主,必须切实完善三方面的制度:

  一是建立并完善监督体系,加强多渠道、全方位的监督。充分发挥人大、政协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一个地方该怎么发展,什么是当前最紧迫的问题,公共资金该用在哪些地方,在这些重大问题、重大决策上,地方官员还须充分听取民众意见,真正进行民主协商。

  二是需要建立务实科学的干部任用和政绩考评制度,不给那些好大喜功、急功近利者任何投机的机会。

  三是加强纪检、司法部门的监督。那些“败家子”式的贫困县官员,绝不仅仅只是一时头脑发热、急功近利出政绩那么简单,从已经落马的诸多县官的“政绩”来看,几乎都与热衷于大搞“形象工程”有关。一些贫困县成为腐败重灾区,绝非偶然。那里县官的腐化堕落,往往不是因为权力不足,而是由于缺乏有效的制约和监督。谁因为大搞“形象工程”而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就要让谁付出代价!从根治“形象工程”入手,以“疗心”为重点,切实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要求应为重中之重,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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