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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新疆新源县招聘法院聘用制书记员37人公告

2019-07-14 14:57:38     来源:京佳教育

 

  • 咨询电话: 张老师13579209581 周老师18197599135

  • 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时代广场A座15G室

  根据自治区高级法院、自治区检察院、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人社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转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试行)>的通知》要求,为我县司法工作效率,增强依法治国能力,有效服务广大人民群众,根据司法责任制改革的需要,经县委研究同意,结合我县实际,采取公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法院聘用制书记员。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职责

  招聘人数:

  共计招聘书记员37名,其中汉语书记员20名,双语书记员17名。

  岗位职责:

  1.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

  2.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3.负责案件审理中的庭审记录工作;

  4.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5.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6.完成法院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19年7月15日);

  3.具有大学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法学、汉语言文学、计算机专业优先。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身体素质;

  2.工作积极,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和工作责任心,热爱法律事业;

  3.身体健康、体貌端正,符合聘用通用体检标准。

  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考范围: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3.曾受过行政处分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人员;

  4.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5.近三年来,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人员;

  6.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7.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8.其他不符合公开招聘范围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通过新源零距离、新源县政府网站等形式公开发布《2019年新源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公告》及其职位表等。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15日至2019年7月24日;

  2.报名地点:新源县人社局三楼(东侧)书记员报名办公室;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报名时,应聘人员根据职位需求,如实填写《2019年新源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法院聘用制书记员资格审查表》。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书记员工作经历者提供工作证明原件一份,近期一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应聘人员须确认报名信息真实有效,由人社部门、县法院联合进行资格审查,对弄虚作假者和资格审查未通过者取消报名资格。

  4.相关费用:根据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需缴纳报名费及考试考务费共55元/人(只收现金,自备零钱)。

  (三)笔试

  1.考试科目:①笔试为《公共基础知识》;②20190701、20190702岗位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字)和答题;③20190703、20190704岗位使用哈萨克语言文字和答题;④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聘职位数1:3的比例进入技能考试。

  2.考试须知:①领取准考证时间为2019年7月27日(工作时间),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②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第二天公布,考生可前往人社局一楼大厅门口公示栏查询。

  (四)技能考试

  技能考试由法院组织实施(详见技能考试操作标准及核分标准)。

  (五)面试

  1.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语言为国家通用语言;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对象:按照报考人员职位类别,根据笔试和技能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聘职位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入面试;

  4.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六)加分政策

  具有法院、检察院书记员岗位工作经历者,工作经验每满一年笔试成绩加1分,最多加3分(以各地法院、检察院提供的签字、盖章证明为准)。

  (七)总成绩计算方法

  1.总成绩=笔试成绩×30%+技能成绩×40%+面试成绩×30%;

  2.笔试、技能、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当笔试、技能、面试总成绩相同时,以技能考试成绩高低决定是否进入下一环节;

  3.笔试、技能、面试总成绩于面试工作结束后第二天对外公布,在人社局一楼大厅门口公示栏公示。

  (八)体检

  1.体检对象:根据总成绩合格人员由高到低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异议,可在次日书面申请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所产生的缺额按照总成绩合格人员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九)政审、公示、确定拟聘用人员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县人社局会同县纪委、县公安局、用人单位等相关部门组织政审。政审内容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审核。

  因政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空缺名额,按该职位总成绩合格人员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拟聘人员确定后,在人社局公示栏,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署名举报反映的问题由县纪委、县人社局、县法院核实统一答复。

  四、工资待遇及考核管理办法

  1.聘用制书记员薪酬标准参照本地区新招录公务员工资标准执行,在聘用期内参加社会保险,交纳社会保险的基数、比例,依照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2.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由用人单位负责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原则上每两年签订一次合同(初次签订含试用期2个月);

  3.服务期中,工作不能胜任的由用人单位随时予以辞退;当年考核定等为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辞退;工作人员被辞退、自行辞职或服务期满被解聘的,用人单位不予任何补偿,不再具有相应身份,也不再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

  4.聘用人员日常管理由用人单位负责,考核标准可以参照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考核标准执行,与所在单位工作人员一起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的重要依据;

  5.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负责教育学习、管理、培训、培养工作。

  五、其他要求

  报考人员需仔细阅读《公告》和《职位表》,严格对照自身条件和岗位要求报考。

  报考人员要诚信报考,确保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有效。凡在报考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且在3年内不得参加新源县组织的各类县级招聘考试。

  本《公告》由县人社局、法院共同负责解释。

  本次2019年新源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法院共同组织实施。

  新源县人社局: 0999-5035716 15276334385

  新源县人民法院:0999-5022476 15739039798

  附件:

  1、《2019年新源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法院聘用制书记员职位表》

  2、《2019年新源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法院聘用制书记员资格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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