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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新疆布尔津县招聘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人员18人公告

2019-07-11 17:15:20     来源:京佳教育

 

  • 咨询电话: 张老师13579209581 周老师18197599135

  • 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时代广场A座15G室

  为进一步建强布尔津县基层人才力量,充实劳动保障平台队伍,基层就业创业服务质量,经县委政府同意,按照客观、公正、公平、公开、注重品德、择优录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工作人员18人。

  一、招聘职位

  1.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人员18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2《2019年布尔津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人员职位表》),服务期为3年。

  2.报考人员每人仅限报考1个职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不信教、不参与宗教活动。

  (二)户籍不限;

  (三)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7月11日--2001年7月11日);

  (四)报考人员学历应是经国家、省(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学历;

  (五)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基层服务工作,有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

  (六)无传染病史,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八)下列人员不在此次招考范围

  1.有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有犯罪嫌疑未查清的;

  2.因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处分期未满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察、公示、岗前培训、聘用等。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11日--7月20日

  2.报名地点:布尔津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人社局2楼大厅)

  3.报名联系人:刘志勇、孙鹏飞

  4.报名联系电话:0906--6526116;0906--6528381

  5.报名费: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15元,笔试费40元,合计55元。

  6.报名方法

  采用现场报名,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填写《2019年布尔津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携带近3个月以内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7月21日由县人社局负责。

  (三)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由2019年布尔津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测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

  2.笔试语种:考生全部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答卷。

  3.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2019年7月22日,布尔津县人力资源服务大厅

  4.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2019年7月23日上午10:00-12:0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5.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2019年7月24日在布尔津县政府网、人社局一楼大厅及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公布。

  (四)体检、政审(2019年7月25日-7日30日)

  1.体检人员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到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2.体检不合格本人申请复查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复查一次,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录用。因体检不合格或报考人员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的职位空缺时,在同职位报考人员中按成绩依次递补参加体检。

  3.对进入体检的人员进行政治审查。考生需填写《政审表》。因政审不合格,职位出现空缺时,按成绩排名从该职位中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政审、公示。

  4.体检时间拟定于:2019年7月30日。

  (五)调剂

  所有职位按照规定的程序确定人员后,若个别职位出现空缺,可视情况进行调剂。

  (六)公示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布尔津县政府网(www.brj.gov.cn)、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对群众举报有弄虚作假不良行为的,经查实,将取消聘用资格。

  时间:2019年8月1日--8月7日

  (七)岗前培训

  由县人社局组织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刚拟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者予以聘用。

  培训时间拟定于:2019年8月12日--8月18日

  (八)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聘用人员,2019年8月20日前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用人单位和聘用人员共同签订三方劳动合同。用工合同三年一签,试用期2个月,在试用期间,经考核不合格或发现有违规、违纪及弄虚作假行为的,解除录用合同;实施日常加年底考核工作机制,经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重大工作问题,解除用工合同。

  2.拟聘用人员逾期3天不报到取消聘用资格。

  四、工资待遇

  招聘人员工资待遇为2920元/月(含个人社会保险承担部分),单位社会保险部分由县人社局统一缴纳。

  五、监督及其他要求

  布尔津县纪检、监察机关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参与招聘工作的考官及工作人员,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要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监督电话

  中共布尔津县纪检委:0906-6522164 6521108

  中共布尔津县委组织部:0906-6521274

  六、相关事项

  《招聘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事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另行通知。

  七、政策解释

  (一)《招聘简章》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二)政策咨询单位及电话:布尔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06--6526116、0906--6528381

 

  附件1:《2019年布尔津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2:《2019年布尔津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人员职位表》

  2019年布尔津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社会管理

  和公共服务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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